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有多人被捕,11人事隔逾3年半後,被控當日於太子站附近干犯襲警、阻差辦公等罪。其中32歲男子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有3人認罪,還押待9月27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不認罪的6人連同押後答辯的1人,一併於11月6日接受審前覆核。
林秉軒(32歲、建築工人)早前承認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今判被告160小時社服令。
劉汝恒(28歲)承認阻差辦公罪,劉洪發(26歲)、黎卓如(25歲)則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指,警方一度稱釋放各人,但後來再次拘捕及檢控被告,被告承受長時間壓力,其中劉汝恒與相依為命的母親均曾現輕生念頭,幸獲協助後有好轉。
3人承認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晚,數以百計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聚集,在警方驅散下進入旺角港鐵站大肆破壞,造成逾81萬損失,並登上列車。由於有示威者擋門讓更多人上車,示威者與乘客爆發衝突,有乘客遭示威者以鎚子、雨傘等物襲擊;警員接報到場,制服一名男子時,劉汝恒上前嘗試拉開男子,最終亦被制服。警員其後亦制服劉洪發和黎,兩人身上分別搜出一支3B級別的雷射筆,在40米內直接照射會導致眼睛受損。
另外6名被告顧文軒、葉禮豪、蔡浩賢、郭俊駒、楊啟源、林秉軒及鍾日傑否認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許肇彰則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索取進一步文件。7人一併押後11月6日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