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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長訛稱自住詐騙按揭貸款 警誡下認曾出租單位 (14:25)

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涉訛稱購買新蒲崗「譽.港灣」一單位自住,獲批共約780萬元按揭貸款,同日他隨即放租單位,涉嫌意圖詐騙一間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涉案高級消防隊長否認兩項欺詐罪,今(4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下表示,明白貸款條件包括自住要求,而他從未居住在該單位,並出租單位。

被告許智豐(38歲)報稱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早前已停職。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指,於2020年4月10日,被告以965萬元購入「譽.港灣」7座一單位。同月16日,被告經轉介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申請樓宇按揭貸款,工銀亞洲再轉交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審批。

按證保險公司於5月發出「原則上批准」通知書,使工銀亞洲能向被告提供7,791,742.73元的八成按揭貸款,較原本的按揭成數高近三成。

工銀亞洲高級個人金融客戶經理梁偉業和被告辦理手續,被告在列明該單位用作自住的文件上簽署同意。被告曾問梁,若日後出租該單位有何後果,梁指被告須立即向工銀亞洲及按證保險公司申請,並要退還按揭差額。

同年7月4日,被告詢問地產物業代理後,知悉該單位的市值月租約21,500元。兩天後,被告獲發上述金額貸款,他同日收樓時向代理表示有意放租單位及委託放盤。7月8日,被告與租客簽約及以21,200元出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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