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遭僱主非禮外傭指涉強迫勞役覆核勝訴 政府提上訴官押後頒判辭 (17:59)

一名英籍僱主涉非禮外傭,及以「按摩」為名強迫外傭為他手淫,原審裁定非禮罪成。該外傭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調查時沒充分調查她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受害者,早前在原訟庭裁定勝訴。政府一方不服上訴,上訴庭今(31日)開庭處理,將押後頒判辭。政府一方表示,涉案外傭並非強迫勞役的受害者,警方調查和現行司法制度已妥當處理其個案。外傭一方則指,政府有責任就強迫勞役立法,以保障類似受害者。

代表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鮑進龍表示,警方當時收到以「CB」為代號的外傭來信,隔了3日就拘捕涉案僱主,在數個月內完成調查;這反映刑事司法系統已「妥當處理」事件,符合《香港人權法案》下的責任。

鮑進龍又指,「CB」遭僱主性侵不涉及有組織罪行和金錢利益,亦沒有被威脅的情况,故「CB」並非人口販賣和強迫勞役的受害者。另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報告,人口販賣受害者的特徵包括長期工作、不擅長本地語言,以及在同一地點工作和睡覺;除了和僱主同住之外,「CB」不符合其他人口販賣的條件。

代表外傭「CB」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指,除了一名高級督察存入法庭的誓章之外,沒有文件證明警方如何調查「CB」是否強迫勞役的受害者,影響公眾監察。陳樂信舉例指,警方可以調查涉案僱主以往聘用的外傭,考慮該人是否有系統從事性剝削行為。

陳樂信提及,政府有責任針對人口販賣及強制勞役立法,建立跨部門的工作框架,以打擊有關行為。翻查資料,涉案僱主原審裁定非禮罪成,判囚30個月,後來獲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之後,僱主改為裁定罪脫。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外傭 非禮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