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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跳上輕鐵車頂及攀上天秤 網紅「唐狗」與另一男子認罪判社服令 (13:15)

24歲網紅「唐狗」涉於去年12月與1男跳上輕鐵列車車頂,另於今年初與3男在城門河划艇及攀上地盤天秤頂部使用航拍機,並將相關片段發布至網上。「唐狗」早前承認「禁止進入限制區域」、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及「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共4罪,而同案另一男子則承認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案件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指「唐狗」在事件中參與度較高,屬領導角色,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另一男子則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分別是報稱送貨員唐卓賢(24歲,綽號「唐狗」)及維修技術員李兆亨(24歲)。

辯方指,2名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報告稱他們本性善良,因一時魯莽干犯是次罪行,輕視行為的影響,並已深切反省。報告又指2名被告均沒傷人意圖,亦非作奸犯科,加上他們於案法後分別積極宣揚正確的街頭健身及飛躍道行為,相信經司法程序後,他們日後會更小心謹慎行事,故認為2名被告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

屈官判刑指,唐在案中參與程度最高,屬領導角色,而他身為飛躍道教練沒有以身作則,因此必須為其言行負責,考慮唐犯案後表達真誠悔意,判其4項控罪各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至於另一被告李兆亨,屈官考慮他承認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而李並無刑事定罪紀錄,故判處2項控罪各8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另涉在城門河划艇的3男,早前已各被判罰款2000元。

唐與李被控於去年12月22日在屯門市中心輕鐵站至屯門輕鐵站之間、及鳳地輕鐵站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地跳上一架行駛中的列車頂部,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唐狗」另涉於去年12月31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中間道11號的一個工地,沒有許可而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唐又於1月5日,在沙田城門河道末獲海事處處長允許,以船長身份在一艘本地船隻進入城門河道限制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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