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9名泛民主派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及入獄8至18個月不等。其中7人就定罪和判刑早前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裁決將於下周一(14日)在高院頒布。 上訴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經審訊後定罪,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獲判緩刑,7人皆不服定罪上訴,已服畢刑期的4人另就刑期上訴。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反修例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