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唱歌導師,涉嫌在唱歌課程期間非禮一名15歲男童。他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監房。
被告林俊一(37歲),報稱唱歌老師,被控於2023年5月26日與6月1日之間,在九龍長沙灣青山道338號至340號順利商業大廈2樓某室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據了解,案中尚有兩名受害人對被告有同樣指控,警方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