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8更新】片主回覆本報記者查詢表示,事發為今凌晨(16日)1時許,當時亦有其他車輛向單車「閃高燈」示意,其後乘坐的車輛已超越單車,故未知他有否被隧道職員截停。今凌晨1時32分,警方接獲紅隧職員報案,指一名非華裔男子踏單車駛入管道,男子其後被職員截停,警將案件列作雜項處理。
網上今(16日)流傳一段短片,顯示踏單車男子於紅磡海底隧道、往九龍方向管道靠左線行駛,後方有一輛市區的士尾隨。孭背囊、戴鴨舌帽的單車男沒有配戴頭盔及任何保護裝備,他不時「擰頭」查看身旁車輛,亦站起離開座位,而該單車並沒有安裝尾燈。有網民指該單車設有電力輔助裝置。乘坐車輛拍片的片主不斷驚呼:「哇,佢仲要企起身」,又質問:「佢洗唔洗俾隧道錢」。
翻查資料,根據法例第368A章《行車隧道(政府)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隧道內駕駛單車、傷殘者車輛、三輪車或人力車,違者最高可被罰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