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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酒吧內襲擊女子 男警罪脫 官指證人口供與案情有異 (18:31)

案發後遭停職的男警涉於去年8月休班期間,在旺角一酒吧內襲撃一名女子,他否認一項普通襲撃罪,經審訊後案件今(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女事主和酒吧職員對誰人先動手襲擊的版本有異,法庭未能肯定事發經過和被告具襲擊意圖,不能排除二人的肢體觸碰純粹意外,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馮漢邦(48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22年8月6日,在旺角「旺角新城」23樓「Lab Bar」襲擊魏可盈。

裁判官余俊翔裁決指,兩名控方證人即事主和酒吧職員對案情的描述有異,前者指被告突然罵她,繼而動手掌摑她,但後者的描述是事主先出手,被告受襲下還手,法庭未能肯定事發經過。裁判官續指,若被告的確欲從沙發站起來掌摑事主,二人相隔的通道窄,加上被告醉酒的情況,肢體觸碰有可能是意外,因此被告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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