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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劉偉聰稱不用WhatsApp 無閱戴耀廷《蘋果》及FB文章 指初選不約束當選後行為 (16:10)

民主派「35+」初選案今(7日)踏入第81天審訊,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自辯稱,於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他閱讀相關條文並代表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劉表示政治立場沒有改變並繼續參加初選,他又說當時無收到任何WhatsApp信息,因為他並無使用WhatsApp,只會通電話和以短訊方式與親友聯絡。法官陳慶偉指在本案,初織組織者透過WhatsApp傳送協調文件,而劉的說法可謂「方便的辯解」。

劉又說不曾閱讀戴耀廷在《蘋果日報》文章及Facebook帖文,此時兩名法官均表示他們都沒看fb的習慣。

劉偉聰作供稱,他從助理得知初選提名表所指的共識是九龍西目標取得4席、使用電子和紙張選票等。劉稱,初選為利用策略性投票,令民主派取得議席,並無約束當選後行為,劉不關心戴耀廷在會議談及的否決權。法官陳慶偉遂指,劉曾任皇家香港警察及投考政務主任,需要閱讀大量時事資料準備,參加初選按金亦達1萬元,質疑劉沒再確認共識和目標,劉表示他關注的是參選人數。

劉當時估計自己勝算頗微,預料九龍西由張崑陽、岑子杰、毛孟靜和何啟明勝出,劉則排名第5或6,他自言在「鬥黃」氣氛下不算「黃」,僅望躋身第4出選立會。劉補充,他最終在初選排行第6落敗。

針對競選單張,劉偉聰指原本想沿用區選標語「Let the people see the sun」,為免令人混淆他和參選人張崑陽,才採用「民權重光」標語單張,亦沒印有五大訴求和否決權,劉重申希望在立會修改法例。

庭上展示一份在劉的議員辦事處檢取的選舉辯論筆記,劉供稱這非由他所寫,他亦無指示團隊準備。筆記內容稱呼何啟明為「啟明兄」,劉解釋他為人「老派」,承認在論壇上以此稱呼何,亦稱馮達浚做「達浚兄」。劉又澄清無說過法治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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