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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脅迫學員付款學「溝女」 KOL「鬼王」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12:39)

自稱「鬼王」於YouTube開設頻道教授「全方位媾女」秘訣的男子,涉嫌脅迫男學員支付逾54萬元費用,包括用作改變形象的「換裝費」。他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因事主可能循民事索償被告,故不頒下賠償令。被告休庭後透露,將申請覆核案件,要求重開辯方案情。

被告周柏賢(33歲、報稱導師)沒有代表律師。控方早前提出賠償令,裁判官陳志輝今表示傾向不頒賠償令,因為考慮涉案金額,以及一旦要求被告作出部分賠償,或會影響日後民事索償金額。控方回應,雖然條例規定裁判官的判罰權力以10萬元為限,但有案例支持裁判法院曾頒令向蒙受經濟損失的人賠償逾20萬元,而且頒令可避免民事程序。

被告聞言後稱要逐點反駁,即遭官打斷發言,指法庭已傾向不頒賠償令,「(被告)仲有咩好回應?」惟被告堅持陳辭,指若控方說法成立,「呢個世界唔駛要民事索償」。其後話題轉至爭議是否充公他平板電腦及手機時,裁判官搶先指「答埋你都得,唔會充公」,但被告堅持發言,指自己「不吐不快」,稱控方引用販毒案中連電子磅都要沒收的案例,與本案罪行性質相差懸殊。

法庭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不頒賠償令及不作充公。海關發言人表示歡迎法庭判決,指案中不良營銷手法對消費者不公,以及提醒從事新興網上課程的商戶,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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