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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主入稟追欠款 法庭裁定張秀賢須賠3.5萬 (14:26)

前元朗區議員、中大前學生會會長張秀賢被指在政圈向多人借錢不還。其中一名債主早前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欠款,審裁官今(3日)在張秀賢缺席之下,裁定張秀賢向債主賠償全數3.5萬元。債主在庭外表示,張秀賢以遇上交通意外和支付母親看護費為由借錢,還款期一拖再拖,「擺明係專業小政棍呃人錢」,冀其他苦主討回公道。

申索人為楊浩泉,被告為張秀賢。暫委審裁官李英瑜開庭後宣讀裁決,裁定張秀賢須向楊浩泉賠償3.5萬元,張另須支付80元訟費。審裁官亦提醒,張可以申請是次命令作廢,楊應該妥善保留WhatsApp對話等證據,以處理其他程序。

楊浩泉在庭外表示,去年12月收到張秀賢發信息要求借錢,張稱自己的私家車遇上意外,不便外出工作。楊被其「悲慘故事」打動,先後轉帳3.5萬元予張。惟張沒有按時於今年1月還款,更聲稱要支付母親的看護費,再次向楊借款。直至財經專欄作家「渾水」在網上撰文,楊才知道張欠債累累,最早於2014年就向人借錢,「係無十年都有八載嘅慣犯」。

楊浩泉表示,據他所知本案是第一宗向張秀賢追債的官司,其他「苦主」仍在觀望追討成果。楊沒有信心張會按照法庭判決還款,「有啲嘢預咗攞唔返」,入稟旨在取得官方認可或者歷史記錄。楊提及,如果向張提出破產訴訟,可能要先檢查張擁有的資產,涉及花費不少,暫未有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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