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高院將於7月21日聆訊。政府於政府一站通網站、律政司網站及警務處網站公布相關文件,包括傳票等,政府亦於新聞公報中發布相關文件的二維碼。政府又指,有意提出抗辯者可於本月21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和繳付所需行政費用後,接受送達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該等文件後的7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禁制令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