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19年七一衝擊立會案今開審 孫曉嵐等7名被告認罪 (14:51)

2019年七一當日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佔領會議廳,另涉「35+」初選案還押的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等13人被控暴動等罪行。案件今日(29日)在區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包括劉頴匡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共7人承認暴動等罪;王宗堯與另一男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但否認暴動罪,與其餘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

今日認罪的7名被告為學生羅樂生、「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畫家」潘浩超、地盤工沈鏡樂、劉頴匡及范俊文。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網媒記者馬啟聰、藝人王宗堯、吳志勇及林錦均則否認暴動罪受審。運輸工何俊諺暫未答辯。

13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其中12名被告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林錦均除外。林另被控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干犯一項刑事損壞,潘浩超則被控在政總外干犯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刑事損壞。

案情指,當日下午3時許,示威者用鐵枝、鎚子敲打,及用鐵籠車衝撞近立法會大樓議員入口的玻璃幕牆,期間至少7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到場斡旋,梁耀忠及郭家麒勸阻示威者時,分別被推倒及在混亂中受傷。約兩小時後,示威者推到鐵欄並湧入立法會大樓圓鼓地下,即俗稱煲底。

傍晚近6時,立法會秘書處向大樓內部及公眾發出「紅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立即離開立法會大樓。示威者開始衝擊立法會的公眾入口鐵閘,向鐵閘後的警員掟發臭的雞蛋、潑入刺激性液體等。警方及保安撤離後,數百名示威者攻入大樓。

由晚上9時許,示威者闖進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內,用黑色噴漆塗污在主席台後的區徽、撕毀《基本法》小冊子,及將林鄭月娥、李家超等4名高官的肖像放置於主席台前。一些示威者開始商討撤離或留守立法會大樓的事宜。翌日凌晨防暴警察到達龍和道一帶與示威者對峙,當推進至立法會大樓外時,所有示威人士經已撤離。

事後警方於近主席台的木欄杆上,發現屬於羅樂生的紋印,其餘6名被告則被公開媒體片段所攝。其中孫曉嵐戴上口罩,與一名手持拍攝工具的男子交談;劉穎匡戴單車頭盔、護目鏡及口罩,向會議廳內人士發聲「如果係要撤」、「12 點前要安全離開呢度」及呼籲金鐘的示威者盡可能留守,以保護直至最後一刻才撤離立法會大樓的示威者。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反修例風波 孫曉嵐 劉頴匡 王宗堯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