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有市民發起「和你Lunch」,一名內地人高呼「我們都是中國人」遭示威者圍罵,一名外籍老翁涉阻止他進入遮打花園,內地人隨後被另一人拳打。外籍老翁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經審訊後獲判無罪,經律政司覆核後維持無罪兼獲訟費。律政司再不服訟費裁決上訴,高等法院今(23日)開庭處理。律政司一方指,外籍老翁刻意關門阻止內地人離開,行為自招嫌疑。高院將在三周內頒判辭。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首先陳辭指,瑞士籍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76歲)一直在人群當中,知悉該內地人被情緒高漲的群眾指罵,惟在內地人打算進入遮打花園時,答辯人走到內地人面前,刻意關上門,令他無法內進及離開現場,其後遭一名不知名人士拳打。律政司一方認為答辯人的行為自招嫌疑,亦引致內地人被打,雖然原審裁判官無法判斷他在案發時的意圖,但他是否自招嫌疑應與意圖犯案無關。
答辯方回應時,澄清本案的控罪涉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而非襲擊該內地人,故律政司一方不宜稱內地方為「受害者(victim)」。答辯方強調,答辯人在場只為拍照,他擋着門只為拍攝內地人與群眾的畫面,而原審裁判官已裁定無法判斷答辯人案發時的意圖,訟費裁決不應偏離此事實,否則答辯人變相不論是否有罪亦遭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