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大批市民仍在港島一帶集結,其中兩名19歲男生涉嫌在天后站破壞港鐵設施,及在路上試圖燃燒紙箱,被控企圖縱火等罪,其中一男早前認罪,另一人不認罪後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受審。警署警長供稱,她尾隨兩名逃跑中的被告,見兩人初時還不停回首看有否警察,待脫下黑衣後就放慢步伐,途中在某商廈後樓梯吸煙後再起行。
被告黎俊熙否認2項企圖刑事損壞罪、1項刑事損壞罪、1項企圖縱火罪及作為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同案另一名被告張世康早前承認各1項企圖刑毀、刑事損壞及企圖縱火罪,共判監16個月,張因另涉販運可卡因的販毒罪,使總刑期加監至49個月。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7月1日,兩名被告在天后站B出口外,用長傘敲打閉路電視鏡頭,但鏡頭沒有損壞。兩人再進入站內,用長傘砸碎天花板的4條光管,碎片散落地上,又用長傘敲打懸掛的顯示屏,但無造成損壞。
兩人離開港鐵站後,沿英皇道步向北角方向,當時路上已有紙箱、鐵欄等雜物堵路,黎試圖點燃一個紙箱但不成功。隨後有人大聲叫喊「警察」,兩人立即放下雨傘逃跑,途中脫去帽子、面罩、黑衣,逃進七海商場內,最終在炮台山站外被警方截停。
警署警長李玉霞供稱,她案發時在天后站外便衣巡邏,期間看到兩被告作出破壞行為。李否認其視線曾遭示威者的傘陣阻擋,稱她混入傘群中觀看,其後改稱在附近遊走以找位置看清楚示威者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