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四人認工廈單位藏示威物資 一人家書提港獨 (16:10)

2019年8月,警方發現有工廈單位被用作示威物資倉庫,4名男子當場被截獲。他們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毁壞或損壞財產共4罪。案情提及警方在其中一名被告家中搜出一封家書,寫有「香港獨立,係香港唯一出路」。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欲回首過去,亦已忘記當初寫信的動機。法官表示該書信僅涉被告個人因素,不會影響其他被告,並押後判刑至6月13日。

被告為廟宇職員林冠亨(32歲)、工程師助理談兆衡(27歲)、商人張子龍(34歲)和售貨員吳敬賢(34歲)。4人另被控的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獲不予起訴。法官批准談兆衡繼續保釋以完成學期功課,其餘3人須還押。

案情指,2019年8月1日晚上,警方到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調查一宗爆竊案時,發現4名被告均攜有尼龍袋或紙皮箱離開大廈。警員截停他們後,搜出24支行山杖、10支球棒、15部對講機及逾百件護具。其後警方使用從張子龍身上搜出的鎖匙,進入該大廈2樓某室,發現藏有3罐噴漆、一個載有白汽油的玻璃樽、一個膠袋內分別裝有油、糖、洗衣粉及麵粉,以及多件護具。

警方另在單位內搜出一份當日才簽訂的金豪工業大廈某工作室租約,租客是張子龍。金豪工業大廈與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位處一街之隔,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日林冠亨及張子龍將尼龍袋及紙皮箱運入該工作室後離開,其後4名被告到喜利佳工業大廈,帶走多個尼龍袋及紙皮箱時,在地下遭警員截獲。

其後警方搜查該工作室,搜出11個煙霧餅,並到吳敬賢家中,發現一封由他署名的「家書」,內容提到「香港獨立,係香港唯一出路」、「反抗暴政嘅人民是無罪的,記住佢地做乜都好,永不割蓆(席)」。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反修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