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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一中介公司董事 涉提供兩萬元賄款協助客人開企業帳戶 (17:02)

廉政公署昨(17日)落案起訴一名中介公司董事,涉向一名東亞銀行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協助兩名非本地客戶在該銀行開立企業帳戶,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已獲准保釋,明(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35歲的被告譚永健是秘書服務中介公司Minerva Services Limited唯一股東兼董事。他涉於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向東亞銀行一名時任高級客戶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換取為被告轉介的客戶,於東亞銀行開立銀行帳戶。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向該名銀行經理提供兩個客戶資料,而申請人並無與該經理會面。

廉署表示,東亞銀行要求企業帳戶申請人親身到分行開戶,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職員核實,若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規定,銀行不會接受申請。而涉案的39歲銀行經理黎賜慧,早前被控並承認貪污等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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