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旺角麥花臣場館舉行元朗朗屏邨的業主大會,記協主席陳朗昇涉在場外拒絕出示身分證及與警員爭執,被控阻差辦公等兩罪,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陳朗昇被指案發時大聲說話兼情緒高漲,陳自辯供稱,因為當時遲到及趕入場直播,他又說知道不能在警方查身分證時抗拒,但他的身分證曾在直播遭公開,故要小心,若有差池都可跟進投訴。
被告陳朗昇作供指,於去年9月7日,便衣女警26781步近他就說「先生,身分證」,女警三度快速展示相信是委任證的證件,其間沒回答陳問她的警員編號等資料。軍裝男警介入後,陳取出載有身分證的銀色卡套打算配合,並指出軍裝警的肩膀上有編號,但便裝警沒特徵讓他得悉身分。
陳續指出,棗紅色衫的便衣警長到場叫陳合作一點,陳未看得及警長的委任證,覺得他看來不似警察,以為是途人,遂問其身分,警長在沒施行警誡下稱「拉佢」。對於被指「大吵大鬧」,陳說和警員「身高有距離」,他們亦配戴口罩,故大聲說話。陳否認蓄意阻撓警員和有意逃走。
陳朗昇提及,過往截查他的警員在詢問下均有提供警員資料,指對方身上佩戴委任證,表明屬於哪個部門,甚至在遭直播公開身分證的「兵荒馬亂」情况下,警員也有表示屬新界北總部。陳指,在示威現場,警員都會講及截查原因,例如說懷疑他的記者證是虛假。
陳又說,就他在2019年12月26日,遭警員在直播公開其身分證一事,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指警員做法不當,警方亦表示訓誡涉事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