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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押後至月底再審待控辯交陳辭 官:須考慮被告國安法前言行構成罪行與否 (14:16)

「35+」初選案今(16日)踏入第58天審訊。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審訊押後至本月29日繼續,以待控辯雙方呈交法律陳辭。法官李運騰強調《港區國安法》不設追溯期,在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之前,被告的言行可否納入「共同串謀者」原則,以至是否構成罪行,是法庭要考慮的地方。辯方透露,各被告的法律團隊正在協調,將就國安法時效和「共謀者」原則等爭議,聯合提交書面陳辭。

控方今傳召5名警員,其中3人與警方向「立場新聞」、「獨立媒體」和《蘋果日報》的所屬公司發出國安法「提交物料令」有關。國安處警員黎啟東曾接收立場新聞前總編鍾沛權提交的文件,為民主動力在立場刊登廣告的來往電郵和單據。另一名國安處警員王錫輝,則接收蘋果日報法律團隊提交的DVD,內有「三投三不投」在蘋果刊登的全頁廣告、初選投票日的網上廣告等。

同一時間,國安處警員梁晉榮接收了獨媒董事黃俊邦提交的12頁文件。除了簽收文件,梁亦負責擷取初選案的文章為證物。梁供稱,他在公共圖書館和電影報刊辦取閱共276份報章,發布時間涵蓋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並從中選取47份戴耀廷撰寫的文章存證,包括刊於《蘋果日報》的〈35+已超額完成〉、刊於《明報》的〈中共對港的戰略及戰術〉等。被問到會否有蒐證文章的清單,梁表示沒有。

餘下兩名警員證人涉及何桂藍的案情,國安處警員梁樂文曾以facebook帳戶「鄧奇」,擷取何桂藍在fb發布的參選宣言。隸屬反黑組的警員黃柏烽則負責拘捕何桂藍,黃稱當時向何表明,「有理由相信」何參加初選,旨在選出35名或以上勝出者,進入立會後否決政府預算案,從而迫使特首辭職,以達成戴耀廷在蘋果日報及各大媒體提倡的「攬炒十步」計劃。在辯方盤問下,梁承認當時手上沒有「攬炒十步」文章,亦不知道何謂「攬炒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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