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童於交友程式結識一名30歲倉務員,涉被對方帶回住所強姦,並遭拍攝性交過程。倉務員被控各一項強姦罪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1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並押後7月10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被告申請保釋遭拒,他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將於下周二(23日)再到庭申請保釋。 被告莊劍明(30歲)被控於2021年7月24日,在荃灣泰華大廈某室強姦女童X,及在同月同地,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錄製與9歲女童X性交時候的過程。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