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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國安處假名開FB帳戶 曾於戴耀廷帖文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 警:無印象 (18:19)

「35+」初選案今日(15日)續審。負責在網上蒐證的國安處警員馮小敏供稱,國安處內部共用名為「鄧奇」的Facebook帳號,而「鄧奇」只是一個假名。辯方此時展示一張截圖,顯示「鄧奇」2020年7月在戴耀廷的帖文下方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馮小敏在盤問下表示,無印象自己留下相關留言,但承認「鄧奇」是僅供警員使用的帳號。

警員馮小敏於2013年加入警隊,現隸屬國安處。根據書面供辭,馮於2020年7月收到國安處一名女督察的指示,負責調查初選相關的網上資訊,下載後納入本案證物,包括戴耀廷於《蘋果日報》撰寫的「立會奪半」文章。

代表被告何桂藍的辯方大律師Trevor Beel問到,當時馮小敏的上司有否告知有罪案發生。馮表示,上司僅吩咐她「多加留意」初選,並在網上平台蒐集證據,留意有否違反《港區國安法》。辯方關注,上司有否叫她特別留意一些名字。馮表示沒有,「只要係關於35+初選嘅任何人,我哋都會進行調查」,又指警方在過程中得知戴耀廷是初選的主要人物,故主要調查戴。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展示由控方提供的戴耀廷facebook帖文截圖,帖文與中聯辦2020年7月批評初選有關,截圖上方的帳戶顯示為「鄧奇」。馮小敏在盤問下透露,「鄧奇」是國安處一支隊伍共用的fb帳戶,警員蒐證時或以同一個帳戶登入facebook。及後,辯方展示截圖的下半部分,顯示「鄧奇」在帖文下方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辯方問馮是否留言者,馮稱「我無印象」。

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事件時指,由於涉及審訊,故不便透露詳情,強調警務人員均按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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