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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案發單位檢外套附死者前家姑DNA 屋內電鋸、刀等30多件物品待警檢驗 (15:44)

28歲模特兒、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後遭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和前大伯被控謀殺,前家姑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另外一男一女則涉協助死者前夫乘遊艇潛逃,被控協助罪犯罪。3案今(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案件應控方要求押後7月31日再訊,待警方檢驗案發村屋內檢獲的電鋸、刀等30多件物品。控方又透露涉案車內驗出死者的血跡;死者前家姑再次申請保釋被拒,一家四口須繼續還押,另兩人則繼續保釋候訊。

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遊艇公司職員林舜(41歲)和無業女被告潘巧賢(29歲),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兩人早前獲准保釋,今到庭應訊。

控方首先指,警方經調查後修訂案情,補充初步DNA檢驗結果,確認在涉案的私家車內,發現屬於死者的血跡,而在涉案村屋內的人體下肢亦屬於死者,另在屋內找到一件驗出李瑞香DNA的外套;死者的母親、現任家姑、家翁亦加入成為控方證人。

控方續透露,警方已拘捕所有涉案人士,另還需檢驗屋內30多件物品的DNA,故申請押後再訊。辯方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李瑞香申保釋,被控謀殺的3人則沒有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聽罷雙方陳辭,拒批保釋;另被控協助罪犯罪的林舜和潘巧賢則繼續保釋,新增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的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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