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和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早(6日)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區議會改革方案。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憂慮區議會將來缺乏反對聲音,質疑區議員需履行民政專員委派的工作,即使市民反對,亦未必敢於表達反對聲音。民青局長麥美娟重申,不論正反民意政府均要掌握。新方案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處理議員開會「坐15分鐘就走」、辦事處經常不開門等問題,又舉例區議員在社區與市民吵架可被視作行為極不檢點。
新方案下區議會職能包括支持政府政策,新思維狄志遠關注區議員就政府政策表達反對意見、舉辦遊行等,會否被視為違反職權。麥美娟表示,當局沒有要求區議員只可收集某類意見,區議會需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意見不論支持與否均要聆聽。
身兼灣仔區議員的謝偉俊指出,民青局長在履職監察機制的權力大,有權委任委員會調查區議員,區議員即使不服裁決亦只可向政務司長上訴,認為機制缺少民間參與。他強調,方案不應矯枉過正,需要讓區議會保留存在價值。他會後表示,未決定是否支持今次修例,方向上認同區議會需改革,但希望爭取更平衡方案。他認為新方案下民政專員的權力獨大,亦指出改革後區議會功能與三會相似,惟其他諮詢機構未見諸多要求,形容有如「一把刀在頭上」。「有少少三不像,如果是諮詢架構,就不需聽咁多民政專員指引。(區議員)根據要求做事,否則就要懲處,變成半個公務員。」
今日會議上,大部分議員表態支持改革方案,多名議員認同引入履職監察機制,認為能鞭策議員工作,避免出現區議員當選後「不見人」情况。麥美娟表示,當局會就區議員表現制訂標準,處理議員開會「坐15分鐘就走」、辦事處經常不開門等問題,對於負面清單所指的極不檢點行為,她舉例包括區議員在社區與市民吵架。她強調機制設完善調查機制,區議員可作解釋,例如有身體問題,再交民青局長決定是否懲處。至於日常監察,麥美娟稱由區會主席負責,政府會制訂相關指引。
經民聯劉業強表示,未來民政專員工作繁重,需同時統籌地區諮詢和服務架構,包括三會和關愛隊等,關注如何確保他們做好工作。麥美娟指出,民青局是一個團隊,而現時民政專員一直協助區議員工作,部分地區問題需要由民政專員處理,認為問題並非工作量增加,而是責任更重大。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提出,會否考慮由區議員擔任區會副主席協助主持會議。麥美娟回應稱,區會副主席過去主要在主席不能主持會議時分擔工作,惟公務員架構中民政專員不會懸空,會有署理民政專員,相信足以處理問題。
工聯會黃國認為應考慮在區議會引入國籍要求,不准持外國護照者擔任區議員,確保「愛國者治港」。政制局長曾國衞表示,目前區議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沒有國籍要求,他說新方案不會改變,期望能吸納多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