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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終止聆訊批指定法官 指政府阻Tim Owen抗辯屬逼害 (17:2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排期於今年9月審訊,高院今(2日)開庭處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辯方形容,港府的行政機關用盡一切辦法,阻止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替黎智英抗辯,看來是迫害(persecution)而不是檢控(prosecution)。辯方又指,特首李家超曾嚴厲批評黎智英,惟李家超同時擔任國安委主席,有權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或致審訊不公。

黎智英今早沒有到庭,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就終止聆訊提出兩項理據,包括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指定法官獲委任的過程和原因不予公開,令公眾有表面偏頗的觀感。辯方稱,指定法官只有一年任期,為了獲得續任,他們或擔心被標籤為「頑皮的法官」(naughty judges),有損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

辯方另一項理據,在於律政司、入境處、本港國安委等部門處理Tim Owen的簽證續期時,嘗試阻止Owen加入辯護,屬惡意行事。辯方表示,人大常委會於2022年12月通過釋法,本港國安委翌年1月開會建議入境處拒批Owen簽證,其間辯方曾去信律政司查詢Owen的執業資格,但律政司沒有給予明確回應。辯方投訴,如果律政司長真誠行事,應該向法律團隊主動告知國安委的決定。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回應指,根據「唐英傑案」判辭,雖然特首負責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但個別法官要審理甚麼案件,仍是司法機構的權限之內,難稱由港府決定。控方又指,李家超於2021年6月的壹傳媒搜查行動開腔發言,只是重申任何人透過新聞工作危害國安,港府會依法嚴厲打擊,並非直接批評黎智英。法官聽畢陳辭後押後裁決,將於一個月內頒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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