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表示,正研究修例優化向拖欠強積金供款僱主收附加費的措施,引入分層制,若違規僱主超過指定期限仍未清繳拖欠供款及附加費,欠款附加費便會相應遞增。
劉麥嘉軒今日(30日)在網誌表示,在強積金制度下,強積金受託人必須每月向積金局通報懷疑拖欠供款個案,若發現拖欠供款的違規個案,會向違規僱主發出付款通知書,要求僱主補交拖欠供款及相等於欠款款額5%的附加費。她說,並非全部僱主都在到期日前補交欠款和繳付附加費,積金局於2022至23財政年度發出付款通知書後,只有約3成僱主在到期日或之前清繳所有欠款和附加費。為針對上述情況及進一步加強阻嚇力,劉麥嘉軒說正研究修例優化現行機制,推行分層附加費安排,若違規僱主超過指定期限仍未清繳拖欠供款及附加費,欠款附加費便會相應遞增。
劉麥嘉軒又表示,疫情期間出現不少僱主暫時停業及結業的情況,在2021至22財政年度,積金局成功為超過8萬名僱員追討約1.4億元拖欠供款;2022至23財政年度則成功為超過9萬名僱員追回約1.45億元拖欠供款。積金局向違規僱主發出的附款通知書亦有所上升,2021至22財政年度約32萬張,按月平均2.65萬張;2022至23財政年度則發出了35萬張,平均每月2.89萬張,增幅為9%。
此外,政府日前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5月1日生效,劉麥嘉軒表示,歡迎政府的決定,稱積金局會全力配合協助政府推行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