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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少年花9萬買虛擬道具險不獲退款 消委會倡引入監管機制 (13:20)

網絡遊戲玩家可透過「課金」提供角色能力值。消委會去年接獲144宗有關網絡遊戲的投訴,今年首兩個月已接到72宗投訴,其中有投訴人的13歲兒子,20日內於數款手機遊戲中購買總值9萬元的虛擬道具,經消委會調停後最終獲退款。消委會形容個案幸運,提醒市民要加強家長監控功能,並小心看管個人帳戶,亦建議政府考慮引入針對網絡遊戲的監管機制。

投訴人沒有為13歲兒子的智能裝置帳號安裝家長監控功能,其後發現他花費約9萬購買加強增強角色戰鬥力的道具,當中有約5.9萬是使用電子支付工具、透過應用程式商店平台購買;3.1萬是直接於手機遊戲中購買。電子支付公司稱,服務協議註明,未滿18歲的用戶若同意有關協議,代表已促使父母注意相關內容,父母將被視為已閱讀及同意協議條款,公司不會就未成年用戶於使用服務時遭受的任何損失負責,故未有安排退款。在消委會調停下,商店平台作特別處理安排退款;手機遊戲公司亦全數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由於個案涉及多個平台及公司,處理時十分複雜,加上各公司本身有其服務條款,故投訴人最終獲退款屬十分幸運。她提醒家長不要調以輕心,考慮為子女的智能裝置帳號設定家長監控功能,例如就使用時間設限、下載程式或購買時需經家長批核,避免子女過度消費。

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就建議政府引入監管機制,參考其他地方經驗,例如就未成年人玩網絡遊戲的時段及時間設限,或設實名註冊等,並充分諮詢業界的意見,相信不窒礙電競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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