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諮詢期今日(14日)屆滿,當中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後才能正式註冊。醫務衛生局回覆稱,截至今日下午5時,政府共接獲25份書面意見,局方會在充分考慮各界意見再決定具體方案,目標今年內向立法會提出立法建議。
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向本報稱,學會提交的意見表明支持實習方案,相信可增加牙醫質素,惟關注已入學的牙科生會反感,政府須照顧他們感受。他引述學會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行使《菲臘牙科醫院條例》第3(2)條權力,開放菲臘牙科醫院提供公共牙科服務,安排牙科畢業生在該院實習。
王志偉解釋,衛生署牙科診所一般只提供拔牙服務,相反如開放菲臘牙科醫院,牙科畢業生可接觸的病人種類更廣泛,也可真正紓緩市民通宵排街症的慘況。
至於政府提議「有限度註冊」及「特別註冊」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王志偉認為須以執業試把關,建議有限度註冊轉為正式註冊仍須通過第一部分筆試,確保海外牙醫對本地牙科服務有基本認知,特別註冊轉正式註冊亦須通過第二部分實務考試。
牙管會昨亦發新聞稿表示歡迎實習建議,將為牙科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工作場所的臨牀經驗,相信有助提升他們臨牀工作能力,為日後獨立執業更好準備。至於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牙管會昨稱新註冊類別應受牙管會監察和紀律規管,確保所有註冊牙醫均具備合適才能、道德和專業水平。
醫衛局回覆稱,政府已先後諮詢牙科界別及相關持分者,包括牙管會、各個牙科專業團體、培訓機構、政府牙科計劃合作夥伴等,並計劃諮詢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醫務衛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昨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時透露,當局計劃今年下半年提交修訂草案至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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