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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數百元人民幣報酬 42歲女子開銀行戶口助洗黑錢判囚1年 (16:03)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電騙案中冒充廉署人員,調查後揭發一名女子貪圖數百元人民幣報酬,來港開立銀行戶口讓他人操作數月,戶口其後被用作處理電騙案款項。女子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洗黑錢」,判囚一年。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認罪被告蔡燕輝(42歲)來港開戶,顯示她積極參與這宗涉及跨境因素的案件,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一年。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間,串謀他人處理四筆在其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戶口的美元及加拿大元,總值約50萬港元。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電騙案中冒充廉署人員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18年由他人安排來港在中銀香港開立戶口,並交由他人操作以獲800元人民幣報酬。被告同意進行交易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戶口會被用作非法清洗犯罪得益。

廉署調查又顯示,騙徒曾聲稱上述戶口為廉署人員所有,要求電騙案受害人存入款項作資金清查或調查之用。

廉署發言人強調,廉署不會要求市民存款入指定銀行戶口,作資金清查或調查之用。任何人士如接獲自稱廉署人員提出匯款或存款要求,千萬不要跟隨指示,應立即致電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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