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警方包圍理大,校外爆發衝突,213人被捕。其中涉10人在油麻地參與暴動一案,當中9人不認罪受審,今(3日)在區院均被判罪成。法官指案中針對各人的環境證據在累積下具壓倒性,又反駁有被告稱示威裝備象徵了聖經中道具,或是在油麻地享受色情按摩服務後誤被警方拘捕等說法,直斥是砌詞狡辯,裁定控方成功舉證各人並非無辜,當日身處現場意圖參與暴動,以及下令9人須還押至5月16日求情及判刑。
法官頒下判辭指,當晚警方在油麻地區設立封鎖區,9名被告均是封鎖區內被捕。控方依賴環境證據以推論9人的暴動意圖,包括他們不是附近居民、身穿黑衣及戴裝備、當時油麻地處於「非正常狀態」他們沒有到場的理由,若是一般市民更會即時離開等因素。法官認為上述環境證據具壓倒性,且逐一反駁辯方說法。
● 學生吳悅橋(25歲)案發時報讀美國神學院網上課程,並稱當日有意與友人就聖經中「屬靈盔甲」論道(該詞指古羅馬士兵所着的6種裝備),故他從任職的滅蟲公司內借用相應工具,即以防毒面具和眼罩象徵頭盔,以雨衣象徵盾牌。法官直指說法令人摸不著頭腦,「頭盔便是頭盔」,退以求其次都可以買單車頭盔充當道具,而利用網上資料圖片亦可協助論道。
●運輸工柯俊明(23歲)供稱當晚預約了「骨妹」提供色情按摩服務才到油麻地,完事後在街上被誤捕。法官指正常下他大可轉身上樓找「骨妹」暫避風頭,即使要付費亦在所不計,或至少返回大廈內電梯大堂暫避。
●跌打醫師吳卓泓(22歲)供稱到場為傷者施醫及順路為醫館買薑片,法官反駁吳充其量是跌打師傅而非急救員,又無急救證書,當他一股熱血、憑有限知識及資源仍冒險救人是說得過,但他稱深夜由荃灣出旺角主要買薑片及順路救人,說法非常牽強。
舞台技術員雷曉天(24歲)及城大學生安俊彥(20歲)分別自辯稱途經暴動現場被誤捕,但不獲法官接納;無業梅晉豪(23歲)、女文員潘伊晴(24歲)、女學生戴卓欣(20歲)及學生王智勇(25歲)均無自辯。
法官最終裁定他們並無合理解釋於現場出現及逗留,相信眾人是有意圖參與暴動,裁定9人暴動罪成。吳悅橋另涉管有噴漆,法官亦拒納吳解釋是其工作時用作標示放老鼠藥位置的滅蟲工具,認為有用作破壞意圖,裁定該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