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外籍男子於上月25日報案,指他早前於網上交友平台認識一名女子,並發展網上情侶關係。對方其後游說他進行虛擬貨幣投資,外籍漢遂按指示於3月6日至3月23日期間、分22次共轉帳約142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9個本地銀行戶口。外籍漢其後未能取回款項,懷疑受騙,報案求助。
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一名55歲外籍男子於上月25日報案,指他早前於網上交友平台認識一名女子,並發展網上情侶關係。對方其後游說他進行虛擬貨幣投資,外籍漢遂按指示於3月6日至3月23日期間、分22次共轉帳約142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9個本地銀行戶口。外籍漢其後未能取回款項,懷疑受騙,報案求助。
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