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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控方稱羅冠聰信任《立場》才受訪 辯方:羅早受《明報》、《有線》訪問 (15:11)

「立場新聞」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今(3日)於區院進入第51天審訊。控方早前指,羅冠聰信任《立場》,才願意接受訪問。辯方覆問時引述《明報》及《有線新聞》的報道,指相關媒體比《立場》更早訪問羅,若依照控方的說法,羅應更信任《明報》。鍾沛權表示難作判斷,惟憶述羅猶豫了一段時間才答應受訪。他亦指出,羅持續受關注,言論具新聞價值,「唔能夠因為人哋報咗,我哋媒體唔報,唔可以咁諗嘢」。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就〈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該如何反抗和思考〉詢問文章的主旨和意圖。鍾沛權稱作者羅冠聰分享了其擔憂,包括新法例實施下,市民之間有互相不信任的情況,以及對未來充滿頹廢和失敗主義。而羅就此提出「非政治化」的公民社會或民間組織不能瓦解,以較正面的想法鼓勵讀者,「成篇文嘅效果就係咁」,看不到如何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早前盤問鍾時指,《立場》對羅冠聰「捕得很貼」,製作其〈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奮鬥〉專訪時,記得他是移英後首次公開露臉出席活動,並在文中點出。鍾回應,羅在專訪刊登前,已率先在其Facebook帖文指出這點。至於「倖存者的愧疚」是否具煽動性的形容,鍾認為屬提問者的觀察,亦是很多移居外地港人普遍有的心情。

控方另指,報導已足以交代羅的近况,不用另作訪問。鍾解釋這能更立體地呈現受訪者的精神面貌,他會有新經歷、新感受,故必定有新素材,即使其他媒體已報導,也不代表立場不可交代。他舉例,建制派的聲明大部分很重複,然而選擇在某時間點刊登,或有另一種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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