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勞工處勞工督察疑因不滿女友對待兩隻寵物犬更勝自己,心生妒忌下先後7次傷害牠們,包括以櫈重擊其中一犬的下顎3次,女友知悉後,決定與他分手。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3日)被判處監禁3周。
裁判官今判刑時指出,被告羅家健持續傷害兩犬,又使用櫈和繩作為武器襲擊,又違反了女友對他的信任。雖然被告的報告正面,但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最終決定判處即時監禁。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間中會到女友位於香港仔鴨脷洲的住所過夜,女友亦多配置一套鎖匙以便被告協助照顧她兩隻寵物犬。2022年年8月8日,其中一犬向被告異常地吠叫,女友起疑於是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日較早時間曾踢「嘟嘟」頭部和向牠扔紙巾。
女友繼而揭發被告於7月21日至8月8日之間,曾7次傷害兩犬,包括以櫈重擊下顎3次、故意踢和踩臉等。女友最終和他分手,被告承認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唔抵得」之下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