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因初選案受審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2019年7月21日的元朗站暴動。林的案件早前已從其他被告中分拆,7人今(17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時,控方申請兩案一併審理,指涉案證供和片段相似,做法較節省法庭時間,亦能避免審訊不公。暫委法官陳慧敏考慮後接納控方建議,一同押後兩案至10月12日開審,預計需時25天。
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及另案被告林卓廷(45歲)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林今未能到庭,由律師代表陳辭。
辯方早前申請將林卓廷之案件從其餘6名被告中分拆,控方無反對,6人的案件原定3月27日開審,林則10月12日受審。兩案今再訊時,控方改為申請一併審理,認為能避免由不同法官處理而有機會衍生的不公情況,以及節省法庭資源;另透露有證人不願憶述事件兩次。部分被告反對,重申案件愈快開審愈理想,且控方上堂已有充足機會考慮採用哪一種做法。陳官聽取雙方陳辭後終決定兩案一同押後至10月12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