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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抱石場免責條款「大包圍」 7成僅供英文版 消委會籲細閱條款保留副本 (13:01)

抱石近年成為熱門運動項目。消委會早前以神秘顧客身分,到10間室內抱石場實地測試,發現當中7成場地僅提供英文版本的免責聲明,部分場館職員不能清楚解釋條款內容。消委會提醒,市民在簽署文件要細心閱讀及了解細節,亦呼籲場館提供更清晰易明的免責聲明,並主動解釋內容。

消委會在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實測,每間場館分別到訪3次。各間場館均要求參加者須填妥「放棄權利聲明」或「免責聲明」,主要用於保障場館及職員,在發生意外時免被追究。其中8間場館提供網上版本供事先填寫,之後經電郵將副本傳送予參加者備存。

消委會發現,只有3間抱石場提供中英雙語的免責聲明,另有1間在查詢下,才提供雙語版條款,但紙版僅有2項條款,較網上版共15項簡短。有4間場館職員不是每次都能清楚解釋條款內容,「Project_」的職員沒有清楚說明文件的背頁為免責聲明。

消委會指,檢視各場館的免責聲明後,發現大部分條款的用詞累贅,而豁免範圍甚廣,當發生意外時對消費者的保障如何,容易引起紛爭。當中7間場館的免責聲明列明豁免場館經營者的疏忽(Negligence)引致的傷亡而產生的責任,9間場館包含有關卸免全部(All)、任何(Any)  或其他責任(Or otherwise)等字眼,以「大包圍」方式免除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所有責任,8間場館更豁免由場所狀况、器材、非固有及非明顯風險而產生的責任,或要求消費者承擔有關風險。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建議,抱石場應準備中英雙語版本的免責聲明,並主動解說文件細節與運動風險,確保消費者明瞭條款內容;消費者在簽署文件前,應仔細閱讀及了解條款細則,並保留文件副本。譚鳳儀又指,即使已簽署免責聲明,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如果場館因疏忽導致消費者受傷甚至死亡,亦不得藉聲明卸除或局限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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