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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爬渠逃出理大 鄭錦滿囚3年8個月 另7人囚7至13個月 (13:03)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在警方圍堵下有示威者經水渠離開理大。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指接應爬渠逃離理大,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人包括鄭不認罪受審,其中4人早前被裁定意罪成,鄭錦滿則罪脱,但審訊途中被加控的暴動罪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3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今(11日)判鄭錦滿囚3年8個月;其餘7人入獄7至13個月。

8名被告年齡介乎27至33歲,其中何志豪、鄭錦滿、陳啟賢、馮思睿及林泳汶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鄭另否認暴動罪。同案另外3名被告葉嘉祺、黃逸滔、梁祖光早前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今一併接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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