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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退出競逐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 續接受最佳導演提名 張婉婷將缺席頒獎禮 (17:23)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發爭議,並已停止公映。《給》片本身亦獲提名競逐香港電影金像獎三個獎項,英華女學校發聲明,指《給》片引起社會關注,經考慮後決定退出金像獎最佳電影的遴選。《給》將繼續角逐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兩個獎項。

英華女學校又指,校方將續與製作團隊與曾參演的校友溝通,以及深入檢討事件。

《給十九歲的我》原本於今屆金像獎獲三項提名,包括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發行商高先電影就指,《給十九歲的我》聯合導演郭偉倫「清晰表態會繼續接受提名」,又引述郭指《給十九歲的我》「展現出來的人生精彩動人,十年製作過程中,攝影機背後發生的事和經歷同樣難忘珍貴」,稱導演已完成工作,「但作品的生命依然繼續」,並感謝香港電影金像獎及電影業各界選民肯定攝製團隊十年的努力。

高先又指,張婉婷選擇尊重及配合郭偉倫的決定,但不會現身於頒獎禮。

私隱專員:正待英華女學校回覆 不再評論

英華女學校委託導演張婉婷攝製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因私隱爭議停止公映,私隱專員鍾麗玲指非常關注事件,尤其涉及未成年人個人私隱,並已主動聯絡和去信涉事學校,期望了解事件詳情和搜集相關資料,才能判斷事件有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由於正等待校方回覆,現階段不再作評論。她指有關紀錄片的發布和同意書,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包括《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和衡平法考慮,希望了解後向雙方提出適切意見,在保障和尊重個人私隱及符合私隱條例前提下,事件可以圓滿解決;又指一旦使用資料目的有變,就要有當事人訂明同意,即是自願和明確的同意,而當事人亦有權撤回決定,也視乎個案情况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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