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侍應3年前涉嫌在酒吧內強姦女同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7日)在高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事主期間曾喊「唔好」、「你走」等反抗但不果,被告在她體內射精後説:「你咁唔想,咁我畀你走啦。」事後事主跟男友説分手並跑走,查問下哭訴自己遭強姦。
被告陳永倫被控於2020年5月13日,在新界元朗某大廈內強姦X。控方開案陳辭指, X曾與被告共事但二人不相熟,直至2020年4月,X經朋友介紹到涉案酒吧任職兼職侍應而重遇被告,他們的職責包括陪客喝酒和「猜枚」。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被告待現場所有人離開,之後突然將X推到沙發床上,強行脫下其短褲和內褲,將她強姦,過程維持數分鐘。
X男友先前已在大廈地下等候接X下班,X上車後顯得面容憔悴、不發一言,其後表示要分手。X不久下車跑走蹲下大哭,男友追前查問究竟,她着男友摸自己內褲,上面留有液體,及將它脫下說出經過。X與男友再上樓,惟被告已不見蹤影,遂報警處理。控方表示,會呈上大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了X疑遭強姦後的神態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