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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林景楠列控方證人 辯方指區曾詳細交代事件發展 (13:32)

47名民主派因組織或參與「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天(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其中林景楠和伍健偉承認控罪,林卓廷、何桂藍等16人不認罪,為首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訊,部分被告已經還押近兩年。

控方透露,本案認罪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為控方證人,稍後將在審訊中作供。辯方形容,區諾軒為本案「重要證人」(key witness),他曾在口供交代案件不同階段的發展,辯方需時準備盤問區諾軒。

辯方提及,今年1月才收到近13000頁新證供,包括擔任「從犯證人」(accomplice witness)的同案被告所錄取的供辭,另於本月初收到近1200項「不被引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辯方需時準備和閱覽資料。

案件由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審理。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擔任主控。18人今在庭上正式答辯,伍健偉稱「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他和林景楠兩人認罪,法官批准他們離席,惟伍健偉會繼續列席旁聽。

不認罪的16人為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梁國雄表示「無罪可認」,何桂藍則指,律政司很遲才將修訂文件送予她,問對方仍否就「威脅使用武力」提出檢控,並質疑控罪詳情「不清不楚」。

辯方亦就一名關於facebook的控方專家證人問及控方,控方解釋期間,犯人欄內一度有人稱「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法官提醒眾被告不要在大叫或者干擾法庭,警告他們勿作出幼稚的行為,否則或會於審訊時安排他們在門後列席。

另外,法官批准辯方為被告申請在聆訊時使用電腦,但他們只可以用來抄寫筆記,但不可作溝通之用,基於懲教保安理由,還押的被告可能不准將電腦帶返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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