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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車房東主及3職員指罵交通督導員等 獲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 (16:56)

深水埗車房東主及3名職員疑不滿顧客的車輛被抄牌後,以粗言穢語辱罵俗稱「咖啡仔」的交通督導員及交通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4名被告同意案情後,獲准須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18個月,獲准撤銷控罪。

被告依次為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及趙詠明(32歲),均報稱汽車技術員。

同意案情指,首被告為涉案車房東主,第二至第三被告為車房職員。2022年11月22日早上10時半,交通督導員和交通警員在深水埗楓樹街打擊違例泊車,原本在車房的4名被告發現泊在他們車房的車輛被抄牌後大怒,首3被告向交通督導員粗言辱罵,質問為何以針對車房車輛發告票。交通督導員解釋非由其發出告票後,其返回警車報告事件。

交通警得悉後折返車房問話,卻遭第二至第四被告粗言辱罵,首被告則在車房內大聲辱罵。事件引來途人聚集,拍下2段案發片段;警方事後拘捕4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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