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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楊明不小心駕駛囚18天 女友莊思明欲到羈留室探訪遭拒 (16:21)

楊明女友莊思明及其胞姊莊思敏在散庭後,欲到羈留室探訪但被懲教職員拒絕,職員表示只有律師可以探訪,「家屬就冇探訪嘅」,最後二人離開高院。

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院今(22日)駁回楊明上訴,維持原判,楊明須即時服刑18天,要在獄中過冬及聖誕。

今日正值冬至,楊明女友莊思明及其胞姊莊思敏在散庭後,欲到羈留室探訪但被懲教職員拒絕,職員表示只有律師可以探訪,「家屬就冇探訪嘅」,最後二人離開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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