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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認多次非禮6歲女還押候判 (13:16)

47歲裝修工自2014年多次在內地及香港的寓所內,侵犯年僅6歲的女兒,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及將陽具放在女兒的大腿間,直至女兒11歲向母親揭發事件。裝修工今(2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女兒向警方透露自3歲遭父親侵犯,被告則承認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而侵犯女兒。案件押後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庭上透露,認罪的被告被告H.Z.(48歲)在內地讀至高中畢業,已離婚。受害者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有嚴重創傷後遺症,有機會影響其將來。

被告承認案情指,被告與事主X的母親是內地人,並於2001年結婚,被告妻子陪同X於2014年來港讀小學,被告翌年來港照顧X,兒子則留在深圳就學。

在2014年至19年,X當時約6至11歲,被告多次在大角嘴及內地的寓所侵犯X,包括抓住當時X的手伸入其內褲,為自己手淫;及在碌架床上褪去X的內褲,將陽具放在X的大腿間,令X感痛楚及「只想切掉他的陽具」,X翌日亦感私處疼痛。

另外,被告又曾舔X的私處,強迫她為自己口交,亦曾將陽具放在X的腿間,陽具一度碰到X的私處,又摸X的胸部和私處。

2019年1月,11歲的X向母親透露聖誕假期時遭被告侵犯,母親一周後要求被告遷出。2021年,母親安排有自殺念頭的X見精神科醫生,X獲診斷抑鬱症,亦向醫生稱曾遭父親性侵,個案最終轉介至社工及警方跟進。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與X「大家無著衫親密,但我無插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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