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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發布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提醒司法人員避免用複雜字眼 (19:58)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今(15日)公布一份指引,為聾人和聼障人士及相關法律工作者等提供一系列建議、注意事項及原則,包括溝通場所須光線充足及安靜、説話前須引起聾人和聼障人士的注意並在談話時保持良好的眼神交流,以及避免使用複雜字詞及用語等溝通宜忌。

新指引《聾健司法平等:供殘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參與司法程序人士參考的指引》從政策及規定、行政安排、培訓及質素保證4方面向法庭提出建議,包括制訂和檢討正式的政策和實務指引,每次開庭前均測試所有輔助工具和服務的設備,協助聾人和聽障人士進行測試,佩戴有較大透明範圍的口罩,定期培訓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建立適當的申訴程序等。

《指引》還列出供法官和司法人員參考的事宜,包括聆訊前詢問聾人和聽障人士使用不同工具或服務的溝通效果、告知法庭所有人相關訊息、提醒每次只有一個人發言,聆訊期間安排較頻密的休庭時間、直接與聾人和聽障人士說話而非和傳譯員說話等。

至於「供聾人和聽障人士作為當事人和證人參考的建議」,則包括建議相關人士盡早通知律師或法庭需要什麼輔助工具、提早到達法庭並核實輔助工作是否運作正常、聆訊期間輔助工具失靈應立即通知法官和律師等。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表示,平機會近期有見報道指聾人和聼障人士在法律程過程中因誤解或溝通不當而面對障礙,認爲現時有迫切需要改善相關法律程序,以保障殘疾人士的基本權利,又指《指引》非法律文件,屬純守則,旨在提出可行和適當的建議。

被問及《指引》不具法律效力如何有效改善聾人及聼障人士面臨的司法不公,朱崇文表示,平機會有權推出實務守則演繹法例,惟現時未有相關的法例,故平機會無法推出相應的法律文件,《指引》旨在列出可能存在的溝通障礙並提出相關建議。至於會否就涉及聾人及聽障人士的執法提出指引,朱崇文表示,現時暫未看到有此方面的需要,又指還有很多其他群體亦需關注,平機會要注重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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