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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套丁定罪案上訴 原審律師指未傳專家證人因沒資源否認失職 (15:50)

已離世的丁屋發展商李欽培,生前涉串謀新界原居民非法轉讓丁權、即「套丁」予發展商,涉案12人裁定串謀詐騙等罪成,判囚2年半至3年不等。他們不服上訴,上訴聆訊今(2日)續審。上訴方盤問原審辯方大律師黃志偉時指出,案件在審前覆核及提訊時,黃已多次被法官斥準備不足,甚至出現12名被告缺席提訊的情況。黃確認發生此事,但重申有指示律師通知被告出庭。

12名上訴人中李欽培已去世,其上訴已遭終止,餘下11名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陸貽信等代表。

上訴方指控,在原審時代表12名被告的原審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嚴重失職,並傳召他出庭作供。上訴方稱,曾任職地政總署近21年的Christopher Robinson熟悉丁權政策和套丁情况,但原審律師團隊沒有傳召他作供,問黃有否想過傳召專家。另有上訴人的誓章透露,不理解為何沒有傳召專家,又指黃志偉曾提及有「秘密武器」。

黃解釋,指示律師稱沒有資源,故最終未有傳專家。黃又指,未有提及「秘密武器」一詞,但其意思是指《基本法》第40條確立丁權;且他在審訊時會詢問有關條例,各上訴人便可得知何謂「秘密武器」,黃更一度稱「話明係秘密武器,點可以講俾你聽呢?」

上訴方又指,發展商李欽培與其他被告存在利益衝突,質疑黃不應一併代表所有被告,黃則重申,所有被告的抗辯方向均是不同意有參與協議或任何非法行為,故認為可以一併代表所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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