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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袁嘉蔚徐子見冀審訊前判刑並爭議負責判刑法官人數 趙家賢傾向裁決後判刑 (13:31)

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趙家賢、袁嘉蔚及徐子見今天(11月1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辯方表示,趙家賢希望於裁決後判刑;而袁嘉蔚和徐子見冀審訊前判刑,袁嘉蔚爭議應由一名法官處理認罪判刑。庭上透露,案件預料在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審,審期約50多天,於暑假前審結。

案件由法官陳嘉信、陳慶偉及陳仲衡處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傅悅耳。

代表被告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表示,就應由多少法官判刑提出法律爭議。就本案而言,律政司長根據國安法指示毋須在陪審團下、並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案件。但祁志提出,認罪被告應循《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由一名法官處理答辯判刑。

祁志亦表示,會爭議袁嘉蔚的涉案角色範圍及應在何時判刑。法官陳慶偉強調並提醒辯方,認罪被告只會在其展示悔意和節省法庭時間情况下,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上述爭議押後於11月28日開庭處理。

被告徐子見的代表大律師黃雅斌亦指,同樣對案情摘要有部分爭議,以及望審訊前判刑,預計求情需時40分鐘。至於被告趙家賢由大律師利琛代表,指趙家賢就着協議,希望於裁決後判刑。

同案6名被告今列席旁聽,包括譚凱邦、梁晃維、劉澤鋒、馮達浚、吳敏兒及毛孟靜。其中有被告於休庭期間叫道「控方證人啊」,梁晃維將手指豎在唇邊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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