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有網民發起「8.11港島東集會」,3男否認於太古港鐵站附近參與非法集結,其中26歲無業男及22歲理髮師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嘉琪稱,雖然本案至今已有3年多,但辯方未有投訴控方延誤,又寄語兩被告按計劃接受更生計劃。考慮本案案情、兩人的背景、年紀、個人刑責等,認為判監為唯一選項,沒有其他扣減因素,終判兩人監禁9個月。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謝天豪(現26歲、報稱無業)從事網店生意,但收入不高。其求情信亦透露,父母年事已高,感懊悔自責,並擔憂未來,幸得女友支持。謝又沒有放棄自己,修讀資訊科技的基礎文憑課程,冀未來繼續學業。另本案至今已有3年2個月,雖然並非指控出現不合理的情況,但對其更生造成打擊。
辯方表示,次被告何恩傑(22歲、理髮師)於報告中聲稱沒有參與非法集結,是指沒有參與沒有暴力行為。辯方續指,何將在理髮美容方面繼續進修,他案發時18歲,惟本案出現延誤,何現時已超越21歲,令他失去其他判刑選項,冀法庭給予判刑折扣。
梁官判刑時稱,本案發生於晚上10時許,現場有過百名示威者,大部分身穿黑衣,手持鐵棍、雨傘等工具,部分人以消防喉向警方射水、向警方的防暴盾射鋼珠。梁官又指,考慮本案發生於住宅地段、當時的人數及情況,認為判監乃唯一選項,終判兩人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