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總會董事曾王琬琪涉因公事糾紛,出言恐嚇足總時任行政總裁譚秋朗,以及透過的士司機等向他送出載有雞頭、雞屁股和紙紮祭品的恐嚇包裹。曾王琬琪被控4項刑事恐嚇罪,她今(1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其中兩罪,餘下兩罪獲准存檔法庭。案件將押後至11月30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精神報告後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控方案情指,被告曾王琬琪(51歲,企業發展主任)2016年加入足總,於2019年擔任總會董事。2021年,足總就行政總裁一職招聘,被告有份會見應徵者,事主譚秋朗同年5月任職行政總裁。
最初,被告幾乎每天在工餘時間致電事主,討論總會事宜約兩小時,被告要求事主向她直接匯報。2021年9月,事主被委任為港超聯一支新足球隊的董事後,兩人有所爭執,關係惡化,事主其後離職,並表示他無責任向被告匯報,認為跟她相關對話是浪費時間。
其中一罪發生於今年3月14日,事主位於何文田的辦公室收到一個寫有其姓名的可疑包裹,他立即報警,包裹裏面載有紙紮公仔、點心及衣服。另一罪則發生於同月21日,辦公室再收到包裹,內有保鮮袋盛載着生的雞頭及雞屁股。事主感到恐怖,認為接二連三事件越趨嚴重。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