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12港人案喬映瑜被加控製造爆炸品罪 (12:36)

涉及前年一宗製造炸彈案被通緝,其後在內地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的「12港人」喬映瑜,服刑完畢後於8月22日返港。她在港另分別涉妨礙司法公正和藏有大麻,兩案今(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加控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兩罪,連同藏毒控罪押後至11月14日再訊,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妨礙司法公正案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押後11月1日在區院處理答辯。喬映瑜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

被告喬映瑜(35歲)身穿深色外套及白襯衫應訊,旁聽親友在散庭時向她揮手。

控方加控各一項管有爆炸品及製造爆炸品罪,控告喬映瑜於前年1月14日在利民大廈連同黃棨騫,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俗稱喉管炸彈的爆炸品;及在同日同地,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喬映瑜另涉及在同日同地,管有2.98克大麻,藏毒罪與爆炸品控罪一同押後再訊。

至於涉及她潛逃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亦修訂控罪詳情,指控她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相關字詞﹕編輯推介 法庭 反修例 12港人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