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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控電盈附屬公司前經理及母親 涉欺詐及洗黑錢 (20:44)

廉署今日(28日)起訴電訊盈科附屬公司一名前經理及其母親,控告他們涉嫌隱瞞二人在一間供應商的利益,及處理犯罪得益共逾1600萬港元,即由電訊公司支付予該供應商的貨款及服務費。二人明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張倬敏,44歲,電訊盈科附屬公司PCCW Services Limited前經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李寶美,65歲,張的母親及高雲長安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則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案情指,張倬敏於2014年11月獲PCCW Services聘用,任職PCCW Solutions Limited 網絡服務小組的經理。PCCW Solutions是電訊盈科另一間附屬公司,為其客戶提供各類型資訊科技及網絡工程方案。電訊盈科政策規定,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僱員須申報潛在利益衝突。

高雲長安獲張倬敏建議,於2016年1月起被列入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的認可供應商名冊。此後,張倬敏致使PCCW Solutions向高雲長安發出29張採購訂單,總值共逾3000萬港元。高雲長安其後獲支約870萬港元及約99萬美元。

廉署調查發現,案件於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間發生李寶美於2014年8月成為高雲長安獨資董事及股東。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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