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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大生涉校園內向保安撒生粉 1人認罪3人否認 (16:58)

去年1月11日中大開課日,約10名穿黑衣者在大學站外呼籲學生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其後推跌鐵欄及向保安員撒生粉。4名中大生,包括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被捕,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一名22歲中大生今(1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明言案情嚴重,雖然歷時僅1分鐘,但令保安員受傷及影響其他訪客,下令被告即時還押至9月2日判刑,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其餘3人則不認罪,押後至9月22日審前覆核,另獲准撤銷宵禁令。

被告依次為曹德熙(22歲)、區倬僖(23歲)、梁溢希(23歲)、梁顥維(26歲)。

首被告曹德熙認罪,並承認案情指,中大自2019年11月實施出入管制,設有出入管制站,檢查訪客的學生證或職員證。案發下午12時許,10名戴口罩穿黑衣的人,包括首被告,衝進站內及叫喊,呼籲訪客不用出示證件,「直入就得」,並推倒屏障,撒生粉和擲雞蛋,歷時約1分鐘。

在場一名保安員被生粉撒中頭部和身體,眼睛感痛楚。他其後驗傷發現雙眼通紅,有輕微「點狀上皮糜爛」症狀。另外兩名保安追捕穿黑衣者,制服首被告,他向保安稱行動是想抗議校方剝奪中大生返校的權利。保安員將他交予警方拘捕,他在警誡下保持沉默,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案發時想在中大抗議,並正等待其他人指示推跌屏障,沒有撒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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