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有大批人士到淘大商場揮動國旗及唱國歌,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警方到場拘捕多人,包括案發時18歲的男學生被指在場包圍一名女子。男學生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本案涉及不同政見的人士,衝突升級或演變成暴動,具有潛在危險及嚴重性,惟考慮辯方求情後,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李家樑(現年20歲)。辯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另涉一宗區域法院案件,他早前已認罪,將於本月12日判刑,他在該事件後右手骨折及患上抑鬱症。
辯方又指,最大的求情理由是第一時間認罪,案發時被告並無案底,他的母親於他中二時離世,他與父親及妹妹同住。被告現正修讀副學士二年級,他深知因兩案而無法畢業,冀服刑後重考中學文憑試,努力考入大學,其家人亦全力支持他重投社會。
另外,辯方並呈上被告求情信稱,案發時受到媒體影響,經兩年沉思,已明白過錯,亦明白已對他人造成傷害,就此致歉。